高中历史知识点

知识点总结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格在其著作《罗马法精神》一书中说:“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最为持久。”直到今天罗马法的许多原则仍然有效.罗马法为什么具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呢、就在于罗马法是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其内容全面、法理精深。影响深远。

        一、罗马法形成:

        罗马法是指公元前6世纪末罗马奴隶制共和国形成至公元7世纪拜占廷(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的罗马奴隶制法。包括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经历了一千多年。

        从习惯法到成文法:公元前6世纪以前罗马法制的特点是不成文法(习惯法)为基本形态、法律本身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贵族操纵司法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时常损害平民利益。经过平民们不懈的斗争,公元前5世纪中期,罗马成文法——《十二铜表法》诞生。这部法令基本是过去习惯法的汇编,但使得贵族再不能像过去那样随意解释法律,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平民利益。

        从公民法到万民法:公元前3世纪中期之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被成为公民法。具有明显的狭隘性。随着罗马由共和国向帝国过渡,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版图的不断扩大,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经济活动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使原有的法律无法解决。因此便有了适应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称为“万民法”。

        3世纪初,罗马帝国境内自由民之间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开始消失,这样原先的公民法和万民法之间的区别失去实际意义,公民法发展为万民法,并且内容方面增加了一些调节经济纠纷的条款,它主要是调整财产关系,规定奴隶制和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

        最终形成: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在位期间,他设专门委员会收集、整理帝国的习惯法,编纂出版了《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

        二、罗马法的内容:罗马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法是指罗马公民法;广义法是指通行于罗马帝国统治地区的全部法律;罗马法从形式上可以分为成文法和习惯法;从整体结构上看,包括公民法、万民法等。其核心内容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实质(目的):维护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经济利益

        三、作用:(对罗马)维系和稳定了帝国的政治、经济统治;(对欧美)是近代欧洲法律体系的基础;为近代欧美资产阶级战胜封建势力提供了理论武器;(对东方)对日本和中国也有很大影响。局限: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男女权利不平等。


常见考法

       在各类考试中主要考查罗马法的内容、发展演变、作用和局限、对近现代法律的影响高考主要考查罗马法对当代法律仍然有巨大影响的基本原则,罗马法阶段特点的考查。


误区提醒

        1.万民法与公民法的关系是相互补充的,而不是相互对立的。

       【典型例题】

        公民法是早期罗马法的主要内容,万民法是罗马帝国境内的“国际法”。下列相关评述正确的是(    )

        A.万民法是对公民法的否定         B.  都维系了罗马帝国的稳定

        C. 根本上维护了平民的利益        D.蕴含了人人平等、公正至上   的法律观念

        思路点拨:本题考查公民法余万民法的关系,属于基础知识的迁移与应用。

        解析:万民法与公民法的关系是相互补充的,而不是相互对立的,A不对;公民法是在共和国时期,排除B;罗马法具有阶级的局限性,C说法不正确。

       答案为D。

       【总结升华】

        罗马法对今天的影响。

        陪审制度----是西方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保护人制度---律师制度;

        提倡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告不理审判原则----非经起诉,法官不得审判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