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总结

        本考点从学生最熟悉的国家入手,分析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揭示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懂得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体现在我国的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一是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二是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人民民主的真实性,一是表现在人民享有的民主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二是表现在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人民民主真实性的一个重要表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在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掌握政权,享有民主,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因此。政权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我们应该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应该享有哪些政治权利和履行哪些政治性义务?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就是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应该履行政治性义务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现实生活中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该做到(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3)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原则。


常见考法

      近几年课标高考对本知识点的考查主要集中在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以及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等考点上。本知识点常考题型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

      在本课高考复习中。要掌握一个本质即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两个特点即人民民主的真实性和广泛性,以及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三个基本原则。同时要关注时政热点,关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误区提醒

      选举权就是选举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权利吗?

      分析:这是学生在掌握公民选举权知识时容易出现的认识误区。选举权就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即选举人民代表的权利,而不是选举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权利。在我国,村民、居民通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这种直接民主的好形式实行村民自治、居民自治,逐步增强民主意识、养成民主习惯,学会民主管理,提高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因此,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是村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不是政权组织,也不是基层政权的派出机构,所以不具有国家机关的性质,更不具有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

     【典型例题】某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选民明确提出,不了解的候选人不选,不办实事的候选人不选,不替百姓说话的候选人不选。“三不选”表明(      )

      A.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B.选民的民主意识显著增强      C.我国的选举制度已经完善              D.人大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公民选举权的知识,材料中“三不选”体现了选民的民主意识显著增强,故选B。A说法不全面,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C已经完善的说法错误,D错,我国人大代表既有直接选举产生,也有间接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