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艺术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四、学 制:三年
五、学校标识码:4142013793
六、学校基本概况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是2004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为1958年建校的潜江师范。学校坐落于素有“曹禺故里、江汉油城、水乡园林、龙虾之乡”美誉的湖北潜江,现有东西两个校区,占地890亩,校舍面积46.67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01万册。在校生1.5万人,教职工54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02人,“双师型”教师285人,楚天技能名师3人,省级突出贡献专家3人。学校秉承“树立人本理念,坚持就业导向,突出艺术特色,服务地方发展”的办学宗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致力于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学校设有潜江龙虾产业学院、潜江服装产业学院、江汉直播电商产业学院等3个特色产业学院和音乐学院、设计学院、学前教育学院、管理学院、表演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6个教学院部,开设专业35个,其中18个专业与地方七大重点产业(化工、服装、小龙虾、大健康等)紧密对接。现有国家骨干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级品牌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专本联合培养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省级在线精品课程4门,建有湖北省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1个、湖北省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2个、湖北省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1个,获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是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学校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形成了专业群对接产业链、人才供给服务行业需求、能力图谱紧随岗位要求、教学场景映射工作场景的办学模式,构建了“政校企协同、产学研联动”的产教融合生态。创建于2017年的潜江龙虾产业学院,是全国首个专注小龙虾全产业链人才培养的产业学院,牵头制定行业标准8项,出版小龙虾烹饪工艺系列教材8套,年均输送技能人才200名,助力2000余人就业创业,校企合作案例获湖北省职业教育优秀案例二等奖。依托“中国裁缝之乡”产业优势创建的潜江服装产业学院,与联奥、比帆等企业探索开设订单班,年均培养培训设计、制版、缝纫人才500人次,联合企业成立服装原创品牌创新中心,孵化本土设计品牌3个,有效推动了传统服装产业的数字化转型。江汉电商直播产业学院是以培养网络主播技能、孵化电商直播团队、服务潜江小龙虾产业和服装产业等为主要职能的专业学院,已打造全平台账号63个,孵化助农直播团队20余个,学生获省级直播电商大赛奖项15项,开展小龙虾、潜半夏等特色农产品直播项目和潜江本地服装企业直播项目21个,2024年销售额500余万元。
学校与潜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潜江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发起成立了潜江市域产教联合体,与市内12条产业链16家链主企业和100余家重点合作企业,以及地方中职(技工)学校一起,深化“四个合作”(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推进“五金建设”(金专业、金课程、金教材、金师资队伍、金实习实训基地),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学校转型发展,积极增设应用化工、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智能家居等产业领域新专业,培养地方产业和企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助力地方实现“千亿突破、百强进位”战略目标。
学校坚持“以赛促学、以创促教”,教育教学成果丰硕。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学前教育专业2021-2023年连续三年蝉联幼儿教育技能赛项一等奖,音乐表演专业两次获得声乐表演赛项一等奖,舞蹈表演专业获得中国舞表演赛项一等奖。2024年,学校师生在国家级和省级各竞赛中,共获得一等奖17项、二等奖(银奖)28项、三等奖(铜奖)42项、优秀奖14项;其中,全国第三届各省区市社科普及基地讲解员大赛总决赛一等奖1项,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银奖2项、铜奖1项(幼儿教育技能赛项、舞台布景赛项、声乐器乐表演赛项),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5项(幼儿教育技能赛项、酒店服务赛项、环境艺术设计赛项、软件测试赛项),湖北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节一等奖7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6项,湖北省第十一届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技能竞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项,湖北省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一等奖2项、三等奖2项,湖北省第三届社科普及讲解员大赛一等奖第1名,第十九届全国大学生文学作品大赛一等奖。
学校将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深度融入办学实践,依托特色专业与产业学院,精准对接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年均承办(主办)龙虾节、裁缝节、文化惠民演出等大型活动30余场,编创《虾乡之恋》《章华传说》《曹禺——我是潜江人》等文艺精品,助力潜江文化品牌走向全国。组织师生志愿者服务马拉松、骑遍湖北赛事,累计参与超万人次。勇担非遗传承使命,构建“无边界非遗育人场域”,形成“布点成面,面上开花,花香四溢”的良好生态系统,让非遗进校园工作自然融入学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体系,形成了“非遗进校园”工作的江职模式。
未来,学校将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改革,在保持艺术特色的同时,积极增添产业亮色,为潜江建设千亿级产业集群、实现“百强进位”目标提供有力支持,奋力谱写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产业发展新篇章!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落实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处为学校招生职能部门,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统筹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业发展趋势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并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成绩为录取依据,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校志愿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 普通类专业按照投档成绩(投档成绩是否含照顾加分、排位,由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按各省同分排序规则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 参加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同分排序规则优先录取。各专业投档成绩计算方法、录取规则按所在省招生政策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并如下补充: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者,请谨慎报考我校艺术设计类、建筑室内设计及美术教育等专业。
第十五条 报考学校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
第十六条 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2026年学校共有教育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广播影视类、计算机类、旅游类、餐饮类、渔业类、工商管理类、电子商务类、航空装备类、健康管理与促进类、公共服务类、轻工纺织类等14大类35个专业,按大类招生。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者,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未经学校书面同意而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26年学校新生入学须知。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管理工作文件汇编》、《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艺术专业学费为6500元/年,非艺术专业为5000元/年;学校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相应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1080-1320元/人/年。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奖助学金、困难资助、勤工助学等机制。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线上申请绿色通道。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28-6239001
学校网址:https://www.hbjhart.cn/
招生网址:https://www.hbjhart.edu.cn/zsxx_new/
学校地址:
湖北省潜江市师范路16号(西校区西门)
湖北省潜江市东城大道146号(西校区东门)
湖北省潜江市东城大道145号(东校区大门)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6年学校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招生处负责解释。本章程相关条款若与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