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工业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宁夏工业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代码为4164012837,学制三年。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朔方路5号。
第三条 学院2026年招收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600人。招生专业:煤矿智能开采技术、矿山机电与智能装备、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化工自动化技术、化工装备技术、煤炭清洁利用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各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官方渠道或在“宁夏工业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中查阅。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全面领导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办公室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上级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考试费、培训费等费用。
第八条 学院2026年分类招生按照《宁夏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宁夏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学院2026年对口招生职业技能测试专业涵盖:资源环境与安全类、装备制造类、生物与化工类、能源动力与材料类;分类招生考试如遇同分情况,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的优先级次序进行录取。
第九条 学院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加分政策,招考类别:物理类。在符合投档条件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 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矿山机电与智能装备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学院各专业全国普通高考招生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三条 学生毕业时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是宁夏工业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实际时间填写,毕业证书内容按照教育部规定填写。
第十四条 所招专业的外语教学全部使用英语。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院严格按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核定的当年最新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学费标准:4600元/学年;住宿费:公寓:1200元/学年、800元/学年、600元/学年,普通间:500元/学年。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规定》要求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对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获取入学资格的将不予注册,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10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900元/学年、二等3700元/学年、三等2500元/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3700元/学年,校级奖学金一等2000元/学年、二等1500元/学年、三等1000元/学年,校级专项奖学金2000元/学年等,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等帮助。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学院通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朔方路5号, 邮编:750021。
招生咨询电话:0951-6970595;0951-6970919
微信公众号:宁夏工业职业学院
学院网址:http://www.ngzy.edu.cn
招生办电子邮箱:ngzy0001@126.com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2026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阳光高考”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宁夏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