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调剂专业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四)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文件择优录取,若无相关文件,则执行学校相关规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五)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文件择优录取,若无相关文件,则执行学校相关规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对美术类、专升本、单独考试招生等其他类别的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