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院校全称: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一段371号湖南开放大学(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标识码:4143012598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公办高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等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我校专科办学历史47年,是一所致力于运用科技与互联网技术来推动职业人才培养的高职学院。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省级教学名师、芙蓉教学名师、全国轻工技术能手、全国技术能手10余人。正高、副高职称近200人,博士、硕士教师400多人,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专业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近30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学校立足湖南,面向现代服务业,服务互联网新业态,着力培养互联网运维技术和互联网应用服务领域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我校招生类别主要有普通类和职高对口类。最终招生类别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为准。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与系统建设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6年主要面向湖南省内招生,学校具体分专业分科类招生计划以生源省份教育部门公布的目录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6年招生专业15个,学制三年。招生科类及选科要求以生源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为准,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6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为准。
院系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
| (元/年) |
| 信息工程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 | 三年 | 4600元/年 |
| 软件技术 | 三年 | 7800元/年 |
| 移动应用开发 | 三年 | 4600元/年 |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4600元/年 |
| 艺术设计 | 三年 | 7500元/年 |
| 智能制造学院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7800元/年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三年 | 4600元/年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4600元/年 |
| 数控技术 | 三年 | 4600元/年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4600元/年 |
| 经济管理学院 | 电子商务 | 三年 | 3500元/年 |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3500元/年 |
| 旅游管理 | 三年 | 4600元/年 |
| 应用技术学院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3500元/年 |
| 健康管理 | 三年 | 4600元/年 |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认可生源省份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
第十六条 男女性别及比例:不限定男女性别及比例。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方式:
一、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一次分档的原则分配专业。
二、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考生位次排序规则按生源省份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转专业规定按照《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条 学生资助政策:
相关奖励、助学制度:
一、奖学金: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学年、校长奖学金6000元/人/学年、甲等奖学金4000元/人/学年、乙等奖学金2000元/人/学年。
二、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4800元/人/学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700元/人/学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600元/人/学年,资助面达到30%。
三、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向生源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
四、勤工助学:学校每年按需设立200个左右的勤工助学岗位,为学生提供更多锻炼的机会和实践平台。
有关程序:
(一)奖学金:
1.学生本人申请
2.班级评议小组评议
3.二级学院初审
4.学生工作部初审
5.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发放说明:每年秋季学期进行评定(资金一次性发放)
(二)助学金:
1.学生本人申请
2.班级评议小组评议
3.二级学院初审
4.学生工作部初审
5.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发放说明:每年秋季学期进行评定(资金分两学期发放)
(三)助学贷款:
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
2.助学贷款回执单交学校
3.学校录入贷款系统
4.等待银行放款
发放说明: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录入贷款信息(学费和住宿费汇入学校财政账户,贷款结余资金汇入学生个人账户)
(四)勤工助学:
1.学校发布勤工助学岗位和岗位需求
2.学生本人向用工部门申请
3.用工部门面试与确定录取名单
发放说明:按用工时间每月发放勤工助学酬金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371号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410004
招生咨询电话:0731-82821057
招生咨询邮箱:434953624@qq.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www.hnou.edu.cn/sites/html/wyzs/
监督投诉电话:0731-8282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