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都市职业学院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院校全称: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长沙市远大三路黄花国际空港工业园
主管部门:长沙市人民政府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标识码:4143014121
院校类型:民办普通高校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都市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是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办学45年以来坚持公益初心。学校位于长沙“五区两园”核心地带,与多家世界500强企业为邻,7分钟接驳地铁,出门即园区,抬头见名企。学校抢占具身智能新赛道,人工智能赋能各专业升级,与北京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京东集团、芒果TV等头部企业合作,打造“具身智能+应用场景”的特色专业群,为每位学生配备专业导师与企业名师,实施个性化培养、校企合作、订单培养,让学生在不同的赛道做最好的自己。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体育类、职高对口类,具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并向社会公布的结果为准。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6年面向湖南、河南、河北、湖北、广东、浙江、福建等省份招生,招生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专业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并向社会公布。根据有关规定,我校无预留计划。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6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招生专业共27个。所有招生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无单科成绩要求,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选科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各专业学费标准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所在院系 | 学制 | 学费标准 (元/年) |
1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 飞行学院 | 三年 | 16800 |
2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飞行学院 | 三年 | 16800 |
3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飞行学院 | 三年 | 16800 |
4 |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 | 飞行学院 | 三年 | 15800 |
5 | 空中乘务 | 飞行学院 | 三年 | 9800 |
6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飞行学院 | 三年 | 16800 |
7 | 建筑工程技术 | 机器人学院 | 三年 | 16800 |
8 | 建筑消防技术 | 机器人学院 | 三年 | 16800 |
9 | 具身智能机器人技术 | 机器人学院 | 三年 | 12800 |
10 |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 机器人学院 | 三年 | 16800 |
11 | 智能机器人技术 | 机器人学院 | 三年 | 16800 |
12 | 大数据与会计 | 京东数字商贸学院 | 三年 | 14800 |
13 | 电子商务 | 京东数字商贸学院 | 三年 | 16800 |
14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京东数字商贸学院 | 三年 | 9800 |
15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芒果数字创意学院 | 三年 | 16800 |
16 | 数字印刷技术 | 芒果数字创意学院 | 三年 | 9800 |
17 | 艺术设计 | 芒果数字创意学院 | 三年 | 16800 |
18 | 印刷媒体技术 | 芒果数字创意学院 | 三年 | 15800 |
19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人工智能学院 | 三年 | 16800 |
2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人工智能学院 | 三年 | 16800 |
21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人工智能学院 | 三年 | 11800 |
22 | 软件技术 | 人工智能学院 | 三年 | 15800 |
23 | 护理 | 智慧健康学院 | 三年 | 16800 |
24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智能制造学院 | 三年 | 11800 |
25 | 数控技术 | 智能制造学院 | 三年 | 14800 |
26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智能制造学院 | 三年 | 16800 |
27 | 应用电子技术 | 智能制造学院 | 三年 | 14800 |
说明:
1.具体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要求等,待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各专业学费标准按有关部门2026年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3.特殊类型的招生按相关省市的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校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做如下补充说明: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所列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数字印刷技术、印刷媒体技术等4个专业不予录取。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所列相关疾病或问题的,请自行斟酌谨慎报考与我校相关的专业。
第十四条 思想品德考核相关要求。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性加分。
第十七条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不设定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同分排序规则的,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体育类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投档方式等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1.若投档成绩为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的综合成绩,对进档考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2.若投档成绩为非综合成绩的,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两位数。
3.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在个别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原则有特别规定的,按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进档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依照录取原则分配专业时,当考生所报专业已满额,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二十三条 职高对口类别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进校后转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规范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的指导意见(试行)》和《湖南都市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五条 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和校级奖助学金。
国家奖助学金:学生大专学习阶段可申请评定国家助学金,共三个等次每生每年分别有2600元、3700元、4800元。在校表现好,符合条件者,可参与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每年可获取6000元的奖励,申请国家奖学金评审,每年可获取10000元的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每年最高20000元的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
校级奖助学金:学校设置“凤凰”系列奖学金,主要目标为选优扶强,培育都市雁阵,让每位学生展翅翱翔。学生可参与评定鲲鹏奖、鸿鹄奖、锦翎奖,金额2000—4000元/生。学校设置“湘江”系列助学金,主要目标为扶贫扶弱,鼓励都市师生泛舟江海,激励每位学生奔流不息。学生可参与评定溪流奖、浪潮奖、扬帆奖,金额1000—3000元/生。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学校招生委员会。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三路黄花国际空港工业园
邮政编码:410137
招生咨询电话:0731-86399188、86399199
招生微信公众号:hnupc_wx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www.hnupc.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1-8639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