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投档 省级招办按上海中医药大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排序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录取 (1)按专业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实际投档到专业的考生予以录取。 (2)按专业组方式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同一专业组内,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达到专业组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该专业组内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且身体条件符合学校招生要求,则根据考生综合情况调剂录取至该专业组内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3)其他省份: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且身体条件符合学校招生要求,则根据考生综合情况调剂录取至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3.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间的录取级差分。投档成绩相同者,志愿优先。投档成绩和志愿均相同者,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外语成绩相同,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外语、语文成绩均相同,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4.我校认可教育部以及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进行专业录取时,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等项目。 5.上海考生在专业调剂阶段,学校将参考使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二、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征集后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中医学(5+3一体化针灸推拿英语方向)专业要求外语高考成绩达到单科满分的70%及以上;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高考成绩达到单科满分的60%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