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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所适合法律专业报考的知名院校,你心动吗?

 更新时间:2019-05-20 09:47:44 围观:2202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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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1998年,人大法学院在全国高校系统中第一个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法学院设有43个研究中心(所),拥有“985工程”国家重点创新基地和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有国家“211工程”重点项目“中国法制信息港”和综合性的法学实验实践教学中心。图书馆现有藏书30余万册,其中中文法律图书25万余册,外文法律图书5万余册,中文法律期刊1300余种3万余册,外文法律期刊80余种3000余册。

  法学院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是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了全部的二级学科。拥有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含所有二级学科)1个(法学)、国家级重点二级学科4个,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中国第一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含全部博士学位学科点)。拥有1个本科专业(法学),1个第二学士专业(知识产权),1个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点。

  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结构良好的教师队伍,其中既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资深法学家,更有一大批在全国法律界和相关学科有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先后有9名教授13次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过法制讲座。

  60多年来,人大法学院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并为法学事业的振兴和繁荣做出了重大贡献。在教育部2004、2009、2012、2017年四次正式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全国法学学科中均排名第一,并开始跻身于世界一流法学院行列。



02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20多万人。学校是国家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主力军,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国家法学教育的创新、法学理论的革新和法治思想的更新,代表国家对外进行法学学术和法治文化交流。同时,学校多学科和跨学科的人才培养模式也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人文社会科学高级专门人才,成为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人才培养的生力军。


03

烟台大学法学院


烟台大学法学院始创建于1984年,前身是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直接援建的烟台大学法律系,刑法学教授杨殿升为第一任主任;民法学教授郭明瑞为第二任主任;刑诉法学教授汪建成为第三任主任。1999年由系改院,民法学教授房绍坤为第一任院长,法理学教授汤唯为第二任院长,经济法学教授金福海为第三任院长,民法学教授张平华为第四任院长。

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62人,其中教授19人,副教授13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3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享受国务院津贴的教师4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十大优秀法学家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有2位教师先后兼任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有6位教师在全国性学术团体中担任常务理事以上职务,有两位教授荣获“山东省社科科学突出贡献奖”,两位教师荣获“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称号,2名教师入选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首批百名高层次人才。

烟台大学法学院于1998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开始招收在职法律硕士。

作为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授予单位和较早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地方高校法学院,在近15年的法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中我院导师团队积极改革探索,形成了以“多元-开放-立体”为特色的法科研究生培养创新模式,取得了优异的培养成果。在2012年教育部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第三轮法学一级学科评估中,我院法学一级学科在全部参评的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51家单位中,学科整体水平位列第1名,在包括博士一级学科单位的全部87家参评单位中,学科整体水平名列第29名。毕业研究生在国家机关、各地高校、大型企业、各级司法实务部门成为中坚骨干力量,多人成为单位的领军人物。


04

山东大学法学院


在百年山大的历史上,法科是一门显要的学科,现代意义上的法科教育始于上世纪80年代。1980年招收首届法律大专班,1981年开设法律本科专业。1983年,山东大学法律系成立,著名法学家乔伟先生任系主任。1994年转制为法学院,著名法学家徐显明先生任首任院长。法学院目前是全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双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设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山东大学政治文明与宪治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大学检察理论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中日韩法律研究中心/中日韩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山东省版权教学科研基地等国家级和省部级平台。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为山东省重点学科。2017年,法学学科入选山东大学“学科高峰计划”。同年,法学院整体迁入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并在济南保留了部分办学空间。

法学院现有专职教师70余人,教授近30人。其中,山东大学人文社科一级教授3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泰山学者1人。还有一大批海内外知名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兼任教席。法学院主编的CSSCI来源集刊《人权研究》和“法理文库”、“公法研究”丛书,赢得海内外学界的广泛关注和赞誉。

 法学院在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2000余人,还有部分来自世界各国及港澳台地区的留学生。法学院通过学术研究、专业实践以及学生活动塑造学生的理论与实践能力,着力使培养的人才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专业思维能力、突出的专业实践能力、良好的职业伦理,具有全球意识、世界视野与国际竞争力。近四十年来,已经有相当数量的毕业生活跃在海内外的学术界、教育界、政界特别是司法实务界,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法学院强调学术研究和教育教学的国际视野。除了与国内一流法学院校和科研机构保持密切的学术交流合作,与各级党政机关和司法部门保持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外,法学院还与美国、欧盟各国、日本、韩国以及香港、台湾、澳门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数十个大学和研究机构保持着经常性的学术交流,绝大部分教师具备海外学习和研究的经历。法学院积极鼓励学生赴海外留学,并为此投入大量的资金,设立多种海外留学奖学金,海外交流合作已成为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


05

重庆大学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学校地处国家西南工商业重镇、长江上游经济中心——重庆市,坐落在人文荟萃的文化名区——沙坪坝区。

重庆大学创办于1929年,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成为拥有文、理、工、商、法、医6个学院的国立综合性大学。马寅初、李四光、何鲁、冯简、柯召、吴宓、吴冠中等大批著名学者曾在学校执教。经过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学校成为国家教育部直属的、以工科为主的多科性大学,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大力发展人文、经管、艺术、教育等学科专业,促进了多学科协调发展。2000年5月,原重庆大学、重庆建筑大学、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三校合并组建成新的重庆大学,使得一直以机电、能源、材料、信息、生物、经管等学科优势而著称的重庆大学,在建筑、土木、环保等学科方面也处于全国较高水平。

重庆大学现设有人文学部、社会科学学部、理学部、工程学部、建筑学部、信息学部,共36个学院,以及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和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设有本科专业96个,覆盖理、工、经、管、法、文、史、哲、教育、艺术10个学科门类。重庆大学秉承“研究学术、造就人才、佑启乡邦、振导社会”的办学宗旨和“耐劳苦、尚俭朴、勤学业、爱国家”的校训精神,弘扬“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和“求知、求精、求实、求新”的优良学风,坚持“扎根重庆、立足西南、面向西部、服务全国、走向世界”的办学思路,坚持“树西南风声,创一流大学”的办学理念,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正朝着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办学目标不懈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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